据马来西亚星洲网报导,近日,马来西亚证监会创新、数码与策略执行董事陈卫民表示,尽管证监会意识到加密货币和 ICO 可替代融资平台,但希望能清楚其中潜在的诈骗成分。
ICO
重点摘要: 据 Cointelegraph 报道,1月24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阻止了一家 ICO 发行公司继续在该国发行证券型代币(STO)。 根据目前的规定,所有的 STO 都必须遵守新加坡的证券法,并有义务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注册。 金管局指出,如果发行者希望获得豁免,他们应该了解包括广告限制在内的各项条件。
马来西亚财政部长林冠英宣布,有关数字货币和数字代币的法律将于2019年1月15日生效,任何经营未经授权的初始代币(ICO)或数字资产交易所的人将面临10年监禁和1000万令吉的罚款。 财政部长林冠英周一(14日)表示,资本市场和服务(证券处方)(数字货币和数字代币)2019法令将于周二(15日)生效,相关框架将在今年第一季度末实施。 根据这项裁决,数字货币和数字代币或数字资产被规定为证券,并将由证券委员会(SC)监管。 处理数字资产的人将被要求实施反洗钱和反恐融资(AML / CFT)规则,网络安全和业务连续性措施。 随着处方令的生效,提供数字资产及其相关活动将需要SC的授权并遵守相关的证券法律法规。 林冠英表示:“财政部(MOF)将数字资产及其底层区块链技术视为具有在新旧行业实现创新的潜力。特别是,我们认为数字资产可以作为企业家和新企业的替代筹款渠道,并为投资者提供替代资产类别。” 林冠英进一步说明,SC将为马来西亚数字资产交易所发行ICO和数字资产交易制定监管要求。 他说:“任何人在未经SC批准的情况下提供ICO或经营数字资产交易所,一经定罪,可处以不超过10年的监禁和不超过1千万令吉的罚款。”
重点摘要: 菲律宾证券交易委员会(PSEC)尚未准备好发布最终的初始代币发行(ICO)监管。该法案原本将于 2018年底前发布,英语本地媒体菲律宾之星于12月31日报道。
重点摘要: 意大利证券监管机构暂停了两个因涉嫌提供欺诈性加密投资计划的项目。在12月17日星期一公布的监管机构网站上的官方声明中报告了为期90天的停牌。
重点摘要: 伊朗政府科技副总统的官员表示,区块链有助于改善该国的国民经济。 12月16日英语日报“德黑兰时报”报导了他的发言。
重点摘要: 瑞士政府希望在现有的金融法律范围内容纳区块链部门。
重点摘要: 德国第二大证券交易所 Boerse Stuttgart Group 将于 2019年上半年推出加密货币交易平台。
重点摘要: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 Jay Clayton 已经谈到了初始代币发行(ICO)作为一种筹集资金的方式的优势,并提出了一个重要的警告。
重点摘要: 根据英国当地新闻媒体南华早报(SCMP)12月9日报导,中国人民银行(PBoC),该国的中央银行,强调了该国的证券代币产品(STO)的非法性。